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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除城区烟花爆竹管理顽疾

时间:2024-04-26 16:26:25 来源:中国新闻资讯网 浏览量:

  “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是不得经营(零售)烟花爆竹”。在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某水果店,执法人员对店主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处罚。

  近段时间,针对城区部分水果店、杂货店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淳安县安委办汇集多部门合力,以拉网排查、组团监督、长效管理为重点,强化整治打击力度,筑牢安全防线。

  一方面,组建整治“大兵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千岛湖镇范围内各类商铺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情况和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零售)场所烟花爆竹产品、储存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累计开展专项检查37次,出动人员822人次,排查各类店铺882家。构建网格化监管模式,按片区划分网格,分级分层进行不定期巡查;同时针对辖区内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截至目前,与商户签订承诺书275份,发现未取得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商户24家,已全部取缔。

  另一方面,针对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问题,由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多部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压实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案件4起。同时,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累计走访各类经营(零售)场所882家,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1053份,开设安全知识讲座3场,覆盖社区居民310人次。(通讯员  程玉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