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效,近日,湖北省江陵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五家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司法所负责人参加。
会上,组织学习了江陵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并就《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法律顾问工作清单》《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文件进行深入讨论,与会人员纷纷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谋法律顾问工作新发展。
会议指出,要落实好国务院文件和江陵县委决策要求引入竞争机制,优化服务资源、制定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要平均分配资源,采取“1+3”模式(服务1个乡镇(管理区),最多服务3个县直部门);要管好自身团队,严守律师执业纪律,注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要紧跟组织安排,明确围绕中心、参与管理推动发展、依法治理维护稳定、服务基层群众等四个重点,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要追求卓越品质,运用专业特长,真正深入基层提供各项优质法律服务工作,树立良好行业口碑。达到“理顺关系、共建平台、照顾各方、提升质效”的目标,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卢艳玲 谢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