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检院“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文件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发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生动力,2022年蔚县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69件,占案件总数的37.91%,受到省院高度评价。
领导亲历一线,办理复杂案件
坚决杜绝办简单案、挂名办案等问题,院领导不仅亲自办案,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以及在本地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为全院各部门提升案件质效做好表率。如检察长郭占库办理的刘某某、孙某某涉嫌诈骗案,该案为多人多次实施、涉案金额30余万元,且为刑法学界存在很大争议的“两头骗”案件,在审查逮捕的7天时间内准确作出了批准逮捕1人、存疑不捕1人、追捕1人的决定。
优化轮案机制,避开“负面清单”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办案“头雁效应”,积极优化轮案机制,设置重大疑难案件轮案组,将本条线的入额院领导归入其中,确保院领导办案以大案、要案、难案为主,普通类型案件为辅,减少乃至避免领导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减假暂案件、案件管理类案件以及程序类案件,确保领导带头办案起到率先垂范作用,激发全院办案原动力,在全院形成以老带新,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坚持定期通报,及时总结提升
坚持每月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将办案类型、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纳入统计范围内,对于领导干部办理的案件重点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通报,确保了案件质效持续提升。在做好常规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的同时,还及时创新工作方法,总结了“一阅二到四带头”要求,即要求领导亲自审阅案卷,坚持到讯问场所讯问嫌疑人、坚持到法庭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大案、带头办要案、带头办难案、带头办新案,为其他检察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通讯员:李晓玲,李茅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