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果庄子村支部总能看到一名稚气未脱的女孩伏案工作的画面,她认真核对数据、整理扶贫资料的样子,让在场的检察扶贫工作队队员连连夸赞。
2021年12月,小星被移送至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查阅案卷,开展社会调查和亲职教育指导后,依法决定对小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帮教工作。由于小星父母离异,自幼和父亲生活在一起,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放任,致使小星走上犯罪的道路,该院向小星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小星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升监护能力。
在帮教过程中,检察官创新帮教工作前置方式,从批捕环节引入读书静心方式,她撰写的读书笔记多达150余篇,检察官还通过组织读书会、定期谈话、“不定期家访”等方式对小星进行教育引导。在“检爱护蓓蕾 书香润少年”读书会上,小星有感而发:“我的梦想是开一家美甲店,我一定好好努力,脚踏实地去实现。”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后,检察官便建立了微信帮教群,经常在微信群了解小星的日常动态和心理变化,在日常交流中,当小星得知乡村振兴工作繁忙时,便主动提出成为蔚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帮扶工作队一名志愿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现在的小星懂得感恩、善良阳光,这个结果来之不易。”检察官深有体会地说,“惩罚不是目的,如何让涉罪未成年人真正知错、改错,帮助她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使其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才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初心和使命。”(通讯员:李青燕、刘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