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综观近年来落马的党员干部,其违纪违法的方式手段因人而异,但他们走向违纪违法深渊的共同起点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对纪法防线“弃守”开始的。学纪,才能知纪、明纪、守纪。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理解运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于心、践于行。
坚持原原本本学。《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要把《条例》作为基层党校、各类培训班次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抓好《条例》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党纪教育“内化”过程,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坚持抓住重点学。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条例》共计修改了3次,与2018年版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学习教育重点,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要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弄明白,深入领会《条例》充实党的创新理论、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表述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以案释纪学。《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违纪典型案例往往具有较强的教育警示作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党员干部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促思,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增强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挖身边的警示教育案例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用好身边“活教材”以案促学,提高全党遵规守纪的自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热辣滚烫”。(王欣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