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既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承载着人民的期盼和嘱托。代表充分行使人大代表权力,应勇担“四员”责任。
担当好“调研员”责任。人大代表要有“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感,紧扣民生热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联系选民,听取民声,发现问题,反映民意,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愿望呼声反映上来,把基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总结出来,站在大局、全局、实际上去思考,提出有分量、有见地的代表意见和建议,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调研数据,当好服务大局的“调研员”。
负责起“监督员”的任务。人大代表要以 “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心怀大局、心系人民,自觉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依法实施监督,要紧紧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用好监督权,出实招、善创新、重实效,促进了政府工作不断扩大成效和起色,增进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充分呈现,切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待的工作上做好“监督员”。
发挥出“协调员”的作用。人大代表要有“人民选我为代表”的荣誉感,发挥群众基础好、个人威信高、处事公道正派的特点,广泛搜集民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早的发现群众的矛盾,主动参与到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当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协调员”。
树立起“示范员”的标杆。代表要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遵纪守法、树立新风正气、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立起标杆,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示范员”的带头作用。(江西乐安县戴坊镇:邹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