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资讯网讯 www.cnnewsinfo.com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退款的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统一的裁判依据。据了解,202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案件超过1.2万件,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
指引明确,对于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行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认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其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对于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网络充值打赏行为一律无效,监护人有权要求平台返还全部充值款项;对于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网络充值打赏行为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充值金额明显超出其消费能力,且未得到监护人追认的,监护人有权要求平台返还相应款项。
指引还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规定平台应当对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采取有效措施识别未成年人身份,并尽到了合理的提示和告知义务。若平台无法证明上述事项,应当承担相应的退款责任。同时,监护人也应当对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实施的,且未得到监护人的追认。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指引旨在平衡未成年人、监护人和平台之间的合法权益,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引导平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指引发布后,各级法院将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审理此类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同时,最高法还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互联网平台表示将按照指引要求,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身份识别技术应用,完善退款流程。某头部直播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台将对现有未成年人保护系统进行升级,增加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多重验证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进行充值打赏。同时,平台将简化退款申请流程,提高退款效率,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