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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公烛之下不展家书”

时间:2021-03-29 11:34:11 来源:中国新闻资讯网 浏览量:

  (作者:王鑫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闻中心 河南 郑州 450046)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半步。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立党为公庄严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做到大公无私。私者一时,公者千古。历史永远记住无数共产党人大公无私的光辉事迹。毛泽东为中国革命牺牲了六位亲人,这是何等的大公无私!而他在一些看似细小的问题上也是公私分明,每次外出的生活用品大都随身携带,大到毛毯、毛巾被,小到牙刷、火柴;吃饭付钱和粮票;几次拒绝为亲属安排工作,甚至连女儿上学也不准用公车接送;真正做到了“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老一辈革命家和当代绝大多数共产党员在大公无私方面树立了典范,成为我们公私分明的一面镜子,经常对照,对于我们把准公私是非界限,大有裨益。

  各种腐败现象,本质上都可归结为一个公与私的问题,都是谋私的结果。很多的反面典型警示我们:“贪腐之初,大多由公私不分而起,久而久之,必然腐败。殊不知,公权私用一次,就降低一分威信; 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拿一分公款,就留下一个污点。”

  公权不私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公权,是公器,是人民赋予的,不属于任何个人,既没有私权更没有特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每名党员干部掌权用权的根本。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陶行知,他一生公私分明,为了工作方便,他特意为自己缝制了一件“工作服”:上衣缝了两个口袋,一只袋放公款,一只袋放私款。有一次他去募捐,在归途搭车时钱被偷了,他摸摸口袋,私款一分也没有了;他又摸摸另一个口袋,公款还在。按常人的思维,陶行知完全可以把募捐来的钱拿出来先垫买车票,回到学校后再补上,这也无人知晓,可陶行知公私分明不这样做,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从十几里外步行回校。福建省东山县原县委书记谷文昌,他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却从不沾公家一寸木材。他的二女儿结婚,想让他批点木材做家具,他严词拒绝:“我管林业,我是有权力批点木材,但是我不能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家批木材;如果我做一张桌子,下面就会做几十张几百张,我犯小错误,下面就会犯大错误。”

  产生公私不分、化公为私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公权私用。公务与私务不分,实质上都是公职人员没有严守公务与私务的清晰边界而肆意妄为的结果;公物与私物混淆,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公私混为一谈。拿原则换人情,是导致腐败的重要诱因。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