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路线图,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方案》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如期完成,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方案》为未来乡村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划出路线图,但谁来建、如何建、建成什么样,这些问题需要实践来检验。
未来乡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堡垒,要健全党支部的领导,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鼓励村民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确保农民在乡村建设中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未来乡村建设,人才是关键。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同时,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未来乡村建设,要防止一刀切。要科学规划城镇与村庄布局,坚持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坚持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乡村建设事关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事关全面小康的底色和成色。建设美丽乡村不只是施政亮点,更是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希望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发扬钉钉子精神,让乡村建设行动画出乡村振兴最美图景。(刘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