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为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前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国家明确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无疑是助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有力举措。
“这是对企业发展实打实的帮助,为我们下一步重点产品的研发投入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承德云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办税员陈楠表示。
据了解,承德云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保技术开发、洗涤技术开发为主的科技型企业,近年来高度重视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陈楠介绍,企业现有专业技术11项、软件著作权2项,2022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中小企业。2022年度,企业享受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优惠政策,享受加计扣除金额200多万元。前不久,《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兴隆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最终,企业选择在2023年7月份预缴阶段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金额约190多万元。
“2023年,国家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会有力促进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兴隆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王东坡表示。
下一步,兴隆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科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着力解决企业研发、生产、财务等部门沟通不到位、数据传递不畅通等问题,同时依托研发政策享受流程“九步法”加大对企业辅导力度,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栾博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