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到来之际,阳原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深入县东城镇、化稍营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并在乡镇进行法治宣传。
活动中,检察干警查阅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和集中教育、思想汇报、社区服务等资料台账,重点检查了矫正对象的相关请销假、报到情况、是否存在脱漏管、合法权益保护、外出请假、考核奖惩等档案材料,全面掌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情况,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等情况发生。
巡回检察活动后,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营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阳原县院及司法局一行在乡镇小广场等地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详细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就《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进行了法治宣传。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阳原县院主管相关工作副检察长李延飞表示,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到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通过和县司法局联合开展巡回检察以及进行普法宣传,不仅可以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还充分动员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可以在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阳原县院将总结经验、方法,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讯员:刘凤慧)